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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3-08-16 17:01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陈华生等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与农户息息相关,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能够有效的提高粮食的产量与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2号)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均按要求编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将制定出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切实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2011至2022年底,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21个,建成高标准农田397.53万亩(占比耕地75.96%,占比基本农田85.77%),总投资77.72亿元。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职能从财政、发改、水利、国土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全市2019年至2022年共实施项目123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56.95万亩、完成投资25.6亿元,亩投资标准达1600元。2023年,我市将建设高标准农田37.84万亩(新增建设20.77万亩、改造提升17.07万亩),其中投融资创新面积11.07万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1.5亿余元。

  三、关于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体制和运营方式。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理,是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但由于缺少管护资金和管护人员,加之农田水利设施分布较散,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良性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经调研,我们建议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主导、乡镇负总责、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功能,构建家庭农场、专业管护人员、专业合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将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管护费用等明确纳入《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之中。积极推广农民用水者协会,探索设立农田水利管护基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农田自行管护,推广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等,综合施策,使用“组合拳”,形成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四、关于积极发挥农民自主管理的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县级初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人,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集体所有制耕地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国有耕地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主体为国家委托管理的农场或其他组织。目前,农业农村部也正在组织制定《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我们将及时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完善农田管护的措施办法,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农民自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关于加速推进当前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我市2022年4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当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县级初步验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市级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37.84万亩建设任务已全面启动,其中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的6.64万亩投融资建设项目已提前启动建设,其余任务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要求各县市区在8月中旬完成财政评审、8月底前发布招标公告,10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在10月底前开工。

  感谢你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陈  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伟进  0730-88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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