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关于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市洞庭湖水域和长江湖南段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评估科研特许捕捞的公告
编稿时间:2022-10-14 16:05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为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市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水域组织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组长:袁希平 15211029860、王崇瑞 18390806260

时间:2022年10月15日——11月14日

水域:岳阳市属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和君山区辖区内的洞庭湖水域和长江湖南段

随行科研人员:李志能、汪林、汪晨曦、李辉龙、李松源、蓝孟洋、李鸿

作业人员:4名

渔政工作人员:岳阳市(任卫 18973000177)、湘阴县(王曦澜 13874020680)、汨罗市(彭波阳 13469260815)、岳阳县(李海波 13575029339)和君山区(戴四新 13786056168)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2艘;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条,共8条(每组4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 20个(每组10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施行程报备制;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渔政执法机构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所捕渔获交由当地渔政执法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置。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4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