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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惠农减负工作小结
编稿时间:2014-10-11 14:49    来源: 市农办    字体:
 

1-3季度工作小结

市农民维权监管办

(2014年9月26日)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宣传惠农政策。组织发放《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120多万份、《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130多万份。

(二)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市委农村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部长(主任)张群望任组长,负总责,副部长(副主任)施永国、李新生、付明中,纪检组长肖强等四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专门办公室,肖强兼办公室主任,市农民维权监管办主任严若林为副主任。制定下发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开展村级组织“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等。

(三)认真开展督促检查。5月4日,市农民维权监管办下发《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5月8日至7月9日,组长张群望、副组长施永国、肖强等分别带领专项整治组成员,对市直22个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进行督查。7月22日至31日,市农办、市农民维权监管办对各县市区进行明查暗访,并印发《关于村级组织“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通报》(岳农维监办[2014]4号)。8月18日,市委农村部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组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8月21日至25日,市农办、市农民维权监管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组成四个检查组,分派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并印发《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督查问题通报》(岳农维监办[2014]5号)、《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问题通报》(第三期)。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号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跟综督办到位。如抽查汨罗市黄市镇关山村发现,农户朱均龙,种双季水稻7.6亩,油菜2亩,从2011年起一直没有得到补贴,朱找过镇村干部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朱均龙向检查组反映后,检查组找到关山村村长,镇财政所信息员,通过查原始数据和调看补贴网信息,得知朱的补贴被误打入同村单身农民朱国祥的补贴账户,通过委托打卡的邮政储蓄所查证,自2011年至2014年6月9日,朱均龙应领补贴5298元。问题查清后,当即予以纠正,并如数退还朱均龙应得补贴。到目前为止,共出动督查督导78人次,现场督办解决问题51个次,交办整改问题300多个次。

(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据初步摸底,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全面实行“村账乡(镇 )代管”,培训村会计(报账员)2800多人,村务监督员4300多人。通过自查自纠,治理向农民乱收费,取消收费项目58个、降低收费标准11个、减轻农民负担631.86万元、退还农民520.6万元,实行责任追究5人;治理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查处违规收费案件343件、涉及违规收费金额457.6万元、清退违规金额296.4万元、撤销违规文件1个、制定长效机制文件10个,实行责任追究17人;2013年发放各项惠农补贴45个亿,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滞留补贴资金72万元、结余补贴222.6万元、挪用补贴资金98.9万元,实行责任追究2人;2014年已发放各项惠农补贴20多亿元。

二、存在问题

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异。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没有集中时间和精力抓整治,工作被动应付,发现问题少,报成绩不报问题,成效不明显。二是村(居)级“四项”问题一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随着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问题会逐渐显露。三是落实惠农政策程序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后段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好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备案制度,督促市直各惠农补贴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补贴信息及时报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备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和落实好备案制。

三是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的规范管理力度。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认真总结交流基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好的做法和经验。推进一事一议信息化试点,逐步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信息化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规范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力度。将落实减负惠农政策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和问题相对集中的乡镇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由市、县两级减负办和纠风办进行挂牌整治,市监控到县市区和乡镇,县市区监控到乡镇和村,乡镇监控到村和组。加强对重点监控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重点监控措施,深化重点监控工作效果。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农民负担年度“检查通报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等各项减负制度。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强、作风实、素质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推动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民负担持续减轻不反弹,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犯,确保不发生群体闹事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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