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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岳农(动监)罚〔2021〕2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编稿时间:2021-04-28 09:53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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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动监)罚〔2021〕2号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周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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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当事人周法保从吉林省长春市贩卖一车(吉AV3583)生猪92头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
罚款48024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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