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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业)罚〔2023〕24号)
编稿时间:2024-01-24 16:04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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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业)罚〔2023〕24号
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
湖南汉涛捕捞有限公司
91430981MA4Q1XY0XT
易群
2023年11月29日,湖南汉涛捕捞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水域,使用电鱼设备从事捕捞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500元。
履行方式:罚款缴纳至岳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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