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事后公开 >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9号)
编稿时间:2025-04-01 17:04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政)罚〔2025〕9号 销售禁用渔具案 戴智波    2025年2月20日10时1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新兴钓具店(戴智波)进行检查时,在店内检查发现禁用渔具三本钩(三爪钩)468个,当事人有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锚钩468个;2、没收违法所得64元;3、罚款15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