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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18号)
编稿时间:2025-07-02 10:51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政)罚〔2025〕18号 违反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垂钓案 曾志     2025年3月11日,当事人在岳阳市君山区东洞庭湖三百弓段水域违规垂钓。 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3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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