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 > 农业体制改革 > 惠农政策
 
湖南省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
编稿时间:2014-07-16 17:26    来源: 市农办    字体:
 

农村义务兵服役期间按照国贫省贫县4500//年,其他县市区为4500-6000//年标准发放补助(此标准从2012年开始执行,国贫省贫县之外的其他县市区发放金额按各地在此范围内确定的标准执行)

发放范围: 农村义务兵家属 

发放部门: 县、市、区民政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