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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5-11-30 09:20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致公党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提案中的数字作一些更正。提案中提到,至2014年10月底止,全市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613个,成员12.7万户,2014年新登记注册132年。实际上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是非常迅速的,2014年底,我市已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391个,入社成员28.5万人,占农户总数的26.9%,其中今年新注册935个。农民合作社基本覆盖全市种、养、林、渔所有农业产业,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内容逐步拓展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层次。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中有362个合作社产品拥有了注册商标,162个合作社产品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办加工实体的274个,282个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等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14年,全市2391个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33.6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11亿元。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2012年市委市政府以岳发〔2012〕10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提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2012年起市政府将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到200万元、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都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输等设备购置、市场营销、合作社产品城市直销点建设及摊位租金补贴、技术推广、商标注册、贷款贴息服务等,并对相关部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对农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如:工商部门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者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发改、商务、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业等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里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务部门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提供便利,对具备条件从事对外贸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及时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税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户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户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年检年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收取费用;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险机构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户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和信用担保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养基地、农机示范用地等需要的农业用地,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动员群众采取租赁、经营权入股等流转方式予以解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农业用地管理规定,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供电企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用电业务办理效率;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享受涉农电价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道路通行费优惠。加强对合作社的人才支撑。鼓励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引导在外创业的能人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发挥其才能和资金优势,回乡领办创办合作社,致富乡亲。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代办缴纳养老保险金等手续,其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湖南省政府2013年10月也以湘政发[2013]34号文件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二、市相关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合作社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总结和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典型,市人民政府及农村工作部门多次组织经验交流和流动现场会议,进行典型示范带动。多次组稿在岳阳晚报、岳阳农经网上宣传介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同时把对合作社的宣传做成专题片,通过岳阳市电视台的《在希望的田野》、《新闻20点》等栏目里播出,编制了《岳阳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图集,向农业部、省和市汇报和用于进行交流。岳阳日报经常性地对各地农民合作社典型予以了报道,2014年仅岳阳日报就登载相关合作社的报道20多篇。我市一批农民合作社调研论文和典型经验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民合作社》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合作社建设的照片刊登到《中国农民合作社》封面;市级领导指导调研合作社工作的新闻照片评为农业部“播种合作,收获希望”摄影作品优秀奖;大学生创办合作社的通讯报道刊登在《中国农民合作社》并获得农业部征文一等奖。2014年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进行了一次在大型调研,汇编成书发到县乡和农民合作社,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

三、省市县三级每年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市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省市示范合作社骨干培训;市级在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培训补贴用于县级对全部合作社骨干培训补助;示范合作社合作社对其成员进行培训,全市实行了三级培训制度,提高了合作社经营和管理水平。同时帮助合作社注册商标、实行标准化生产,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2014年我市主管部门为全市农民合作社争取了1000多万元扶持资金。同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办、发改委、农业、林业、畜牧、农机、供销等部门都争取了对农民合作社的项目扶持资金。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努力为农民合作社争取更多更大的扶持。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已由财政部制订颁发,会计软件已开发供农民合作社免费使用。

承办单位负责人:湛锡光

承办人:易南文

联系电话:8880417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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