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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5-11-30 09:19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民进岳阳市委: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分类指导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

1、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发展合作社方面,2012年市委市政府以岳发〔2012〕10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5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保障措施,市政府将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到200万元,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都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发展。在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2011年市政府以岳政发〔2011〕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在发展休闲农庄方面,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意见》(岳政办发〔2013〕9号),2012年出台了《关于支持君山区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岳政发〔2012〕12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君山区发展休闲农业。

2、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5月底,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2453个,其中2015年新注册登记 537个,增长  22%,入社成员37.9万人,占总农户数的31%。全市各类种养大户达26520户,其中种粮大户16150 户,种菜大户(1200 余户,养猪大户689户,家禽大户731户,其它大户327户。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家庭农场2000多个,2014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共计276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4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67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4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虹科技、岳阳纸业、天一泵业、中天龙舟等先后上市,道道全粮油、湖南福尔康成为湖南省上市后备重点企业。我市现有12家全国星级休闲农庄,49家省级星级农庄。

3、作用发挥不断显现。主要体现在:一是加速了土地流转。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截至2014年底,全市转包、出租等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达258.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7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触角也已逐步延伸到种植领域,如华容铭泰米业在华容流转承包3000亩地、泰和集团在君山马颈河村流转4000亩土地,进行农业立体综合开发试点。二是优化了社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或合办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 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目前,在全市范围内注册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发展到34家,全程承包服务面积达到138万亩,其中岳阳市田园牧歌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在平江县等地开展早、中、晚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面积达50余万亩,全部实行“包工、包药、包损失超标赔偿、包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的“四包”全程服务。三是转变了发展方式。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屈原区种粮大户阳岳球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流转周边耕地6000余亩,同时为全区5万亩耕地的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岳阳县芭蕉扇业合作社带动张谷英、饶村等乡镇连片种植楠竹,为2700多个农户转出土地2.4万亩,安排劳动力1600多个从事扇业加工。

二、规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重点

(一)改革管理方式,提高扶持效率

1、重视规划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推进形成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我省开展的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我们将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区域经济目标结合,重规划、重引导。一是组织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划,支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二是积极引导,将政府有限的扶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扶持形成特色县域经济。

2、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一是建立服务平台。利用网络科技及政府门户网站,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一个服务平台,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和市场信息,适时调整经营行为。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放开、放活小农水等农业设施建设、管护权限,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较强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三是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农业行政部门、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服务,提高技术推广的有效性和覆盖率。

3、提高财政支持效率。一是财政资金方面。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优先扶持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奖励。二是项目实施方面。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

(二)加强分类指导,引导规范运作

认真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鼓励政策,制定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一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省政府明确在全省培育扶持10000户家庭农场。目前我市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仅1800多家,与我省其他地市比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制订家庭农场标准,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认定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相结合,切实培育更多的家庭农场。二是大力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今年起,省政府明确全省创建100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我市去年已创建16个,今年计划争取创建20个以上。三是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政府将在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出100家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较好的基础,我市去年已争取13家,今年计划争取10家。

感谢民进岳阳市委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陈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子玲  0730-86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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