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
 
市农委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6-07-13 10:07    来源: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字体:
 

罗琪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建房占用耕地亟待规范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很好。现就涉及我们工作的事项答复如下:

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问题确实存在,为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从规范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着手,做了一些工作。2015年8月1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动员会。出台了岳政发〔2015〕6号、7号和岳联农〔2015〕3号三个文件,明确要求农村村民建房按照 “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基本要求,实行“两鼓励两禁止”的工作目标,坚持“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的基本原则,做到“五有三到场”。同时,鼓励集中建房点向现有小城镇靠拢,实现规范村民建房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危房改造、拆迁安置等所有建房都必须按规范建房要求,大多数地方原则上不再审批分散建房申请,引导村民在集中建房点建房。鼓励按图建房,建新拆旧,清理闲置房。县(市)、乡(镇)建立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动态巡查。岳阳县突出“拆、建、管”,全县18个村庄整治点共拆除破旧房屋310栋,治理废弃坑塘15个,维修旧房332栋。对清理出来的闲散宅基、坑塘和空坪地隙,采取“免费供苗、群众种植管护”的方式进行绿化、美化,共建设小游园16个、农民健身场所24处,孝友文化主题公园2个。屈原管理区明确规定,村委会是农村村民建房一级日常巡查责任主体,第一时间掌握村民非法用地、违法建房等信息,及时纠正和做好信息登记、上报;乡镇是二级巡查责任主体,对村组上报情况,实行乡镇、村两级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和妥善处理;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是三级巡查责任主体。对一、二级巡查主体管控无效的情况下,进行联合查处。市里明文规定,6号文件下发之前已经审批但未动工的,一律按6号文件要求执行。凡违反规定建房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违规建房制止不力的,追究乡镇、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8月份以来,全市规范审批村民建房9093户,其中按图建房5638户;规划适度集中建房点255个,已动工建设63个;全市制止违建1299起,拆除废旧闲置房屋3478处,加上建新拆旧、宅基地置换,全市已集约节约农村土地2205.5亩。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村民建房申报审批监管力度,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严格按照“两禁止”的要求,坚决杜绝农村建房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好规范村民建房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相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毛志明  0730-878320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