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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6-07-13 09:44    来源: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字体:
 

致公党岳阳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2014中央一号文件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湘政办发[2015]106号)等文件精神,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市积极培育、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扎实开展认定登记、规范管理服务、开展示范创建、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化水平。

一、基本情况。截止2016年6月,全市各类家庭农场2306家(已经工商注册的771家),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1828家(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1556家、蔬菜种植73家、水果种植78家、茶叶种植67家、其它农作物生产54家),养殖型家庭农场290家(养猪93家、养牛48家、养鸡65家、水产71家、其它养殖15家);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148家,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34家,其它型家庭农场4家。据不完全调查,到2015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实现农业经济总产值达11.56亿元,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凸显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比重大。全市种植型家庭农场1828家,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79%;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1556家,占种植业类家庭农场的85%。如湘阴县共有家庭农场231家,种植业类家庭农场217家,承包面积达7.2万亩,占全县早稻面积的11.5%。二是特色产业初具规模。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已初步呈现区域性、规模化、集聚化等特点。岳阳县一家一户的葡萄种植逐步集约,形成了当地一大品牌;临湘、君山等湖区水源充足,逐渐形成了一批集养殖、观光、休闲为一体的休闲家庭农庄;湘阴、云溪等地养殖螃蟹、龙虾的家庭农场已在湘北地区唱响了品牌,成为热销产品。钱粮湖镇团东村铭森禽养家庭农场,农场主熊炜,家庭农场劳动力6人,农场经营面积123亩,其中家禽养殖面积50亩,粮食种植面积73亩,2015年农场家禽收入就达58万元,目前芦花鸡存栏10000羽。在他的带领下,周边3个乡镇有30户发展芦花鸡养殖。三是生产经营来势较好。我市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我市农业逐步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市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2016年,全市开展电商营销的家庭农场151家,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475家,认定“三品一标”相关农产品品种53个。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金黄村彭小宁(岳阳市博物生态农业综合园),以湖南博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洞庭东乡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创立“小宁家庭农场”。截止2016年,该园已累计投资600余万元,先后在西塘镇金黄、杨家、西塘、张彭等村流转土地780亩,有优质水稻种植基地440亩,2015年,实现总产值100余万元。四是土地流转较为稳定。至2016年4月底,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471794亩,其中农场主家庭经营面积112627亩,流转面积359585亩,流转面积占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的76%。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全市在现有的104个乡镇均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好服务和管理作用。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8号),正准备出台《岳阳市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截至去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52.2万亩,占农村土地面积的22.3%,其中耕地164.8万亩,林地93.1万亩,养殖水面82.6万亩,四荒地11.7万亩,流转率分别为32.4%、9.8%、77.4%、79.6%。五是生产技术高于普通农户。家庭农场主有一半接受过“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机操作培训,生产技术普遍高于平均水平,是我市集中育秧、机械插秧、机械收割、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等技术的主要推广主体,对全市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云溪区陆城镇钢铁村家庭农场场主游必求、叶童生发展虾稻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模式,上半年养虾,虾稻种养的利润是单纯两季水稻利润的3倍,一年可以获得1000元/亩的经济利润。他们承包的200亩田,一年可以获得20万元的收入,比单纯种植水稻收入高了14万元。

二、主要措施。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培育扶持。为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2016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1个,实施粮油高产创建项目48个,全市安排对已经具备家庭农场条件或初步具备家庭农场条件的近1349家以种植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重点培育,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576个;对337户符合财政补贴、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从沟渠建设、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按照省拨付的财政资金100元/亩进行补贴。在金融支持方面,全市为家庭农场开办贷款的银行11家,信用贷款产品28种,家庭农场贷款余额3910万元,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1个,获得担保贷款3600万元。华容县政府出台了《华容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施行办法》,由县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明确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对象,2015年对家庭农场第一次授信额度2660万元,经验由省人民银行在全省推介。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下简称“农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即政府宣传发动,财政给予参保农民保费补贴,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农业、气象等部门给予支持,农经、畜牧等相关涉农系统为兼业代理机构,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服务。2015年,近几年逐步增加到现有的种植业(水稻、棉花、油菜、玉米),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另有公益林、商品林等8个险种。还发展了一些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如种植业的:湘莲,茶叶、柑橘、葡萄、茶树等和养殖业的鸡、鸭、水鱼、能繁母牛等险种。2015年保费收入为2.46亿元,全省排名第4位。2007年至2015年,我市农险共计为约1000万户次农户提供了保额高达约469亿元风险保障;支付农险赔款10.98亿元,受益农户达180.51万户次。我市农险在保障农业生产,帮助农民灾后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二是严格申报标准。为抓好“千园”建设和“万户”培育的起步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我们在遴选、申报时,严格执行“湘农业联〔2014〕5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按程序逐级申报,筛选产业有特色、建设标准高、发展前景好、示范作用强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和以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建设。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政策宣传、坚持公开公正,坚持把握标准、坚持按程序上报。通过《岳阳农业信息网》、文件、通知、分管线强调、专题会议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项目宣传,做到了每个单位、每个应该知道的对象都知晓政策文件;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家庭农场资料进行了逐级审查,家庭农场名单在各申报的组、村、镇醒目位置进行公示。2016年已向省里申报培育扶持家庭农场337个,拟争取省级财政扶持资金610多万元。

三是组织监督抽查。从2014年以来,市农委对家庭农场按照不少于20%的比列进行电话抽查,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农业经管局、财政局按时将省财政预拨到位的补贴资金按比例以“一卡通”的方式补贴到每一户家庭农场。为了防止挪用及对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的情况出现,去年对已经拨付的补贴资金进行抽查,并填写抽查情况登记表上报市农委。通过系列措施,保证了财政资金按时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四是突出项目带动。3年来,全市有1085户以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被纳入省两个“百千万”工程项目,通过项目的带动,2015年,全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843万亩,增加10.82万亩,粮食总产达到324万吨,增加1.7%。组织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华容县、平江县等申报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预计将全部获评。全市以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数量由2013年的854家发展到目前的1556家。

三、后段工作的安排。尽管我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各县市区工作存在着不平衡问题,有的县市区未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有的没有制定家庭农场认定细则、个别没有减免工商注册登记费用,有的县市区没有建立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技人员联系家庭农场制度,8个县市区没有出台财政支持家庭的发展政策,大部分县市区未开展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有的县市区农业用地政策没有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农委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岳市农发〔2015〕13号),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根据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服务家庭农场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发展的理念,将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加强项目引导,县市区农业部门申报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按照项目要求和程序,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实施,通过农业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家庭农场。配合省农业委以两个“百千万”工程为依托,整合一定额度资金,重点投向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主要支持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装备、人员培训等环节。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从严把关,完善认定管理。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农户自主向所属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流转、业主技能、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家庭农场,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基础上,申请当地的工商注册登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家庭农场认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免收相关费用。通过认定的家庭农场,每年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地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向村民公示,并择优向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市示范性家庭农场。

(三)严格审核,坚持主动服务。加强社会化服务,全面准确掌握每个农场基本信息,建立家庭农场数据库系统和电子商务网络。主动服务,对政府扶持以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进行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联系示范性家庭农场制度,县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家庭农场种养情况,实行农技人员定点服务,及时提供信息,临场具体指导,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动物防疫,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农业机械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积极推行代耕、代育、代插、代植保、代收割、代烘干、包产包销的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家庭农场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农场生产的优质产品畅通销售。建立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能力。配合省培训任务,选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主到大专院校培训。

(四)典型引路,加强样板示范。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综合效益好、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树立不同类型的典型,发挥样板示范作用,带动家庭农场发展。在家庭农场探索建立健全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对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指导制订适合自身生产要求、操作性强、科学有效的技术规程,严格按“规程”及时将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建立质量全程监控、市场准入、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付明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国庆    0730-888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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