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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0-06-30 18:06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胡高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突出精准方略,深入推进脱贫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案由市人大批转市农业农村局会办。市农业农村局非常重视,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其中涉及产业扶贫方面的内容,我们正在或即将按您的建议抓落实:

一、 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培训。一是继续抓好产业指导员制度建设。帮助贫困户落实产业扶贫政策、科学选择特色产业、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制定产业帮扶措施、推动产品市场产销对接、建立产业发展台帐。 二是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在每年培训约1万人次贫困人口产业发展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让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特色种养、产品加工、务工就业技能。组织引导贫困户就近在扶贫车间、种养基地务工就业,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增强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继续扩大小额信贷投放规模,支持贫困户将信贷资金投入产业发展,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加大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企业金融信贷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让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形成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脱贫的质量。

二、做好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正在以下措施进行帮扶:一是对易地搬迁在村、镇一级集中安置点居住的贫困户,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已经参与了产业发展的,继续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进行直接帮扶,享受产业发展给予赠送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和合作社的入股分红。保障贫困户发展产业除经营收益外,还享受政策补贴和入股利益。二是对已易地搬迁,无论是居住在乡村还是城镇的贫困户,没有产业发展能力,但有产业发展意愿的,采取委托帮扶的形式,主要是委托实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利用国家给予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让贫困户作为股本金的形式入股龙头企业,头五年按贫困户入股的股本金的8%-10%进行分红,五年后,贫困户的股本金与龙头企业同风险共担,利润共沾。三是对已经搬出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自主发展产业意愿的,主要通过“百企帮村”的形式,由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生产技能培训,至少每户安排一名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四是对已易地搬迁在村组有山林、耕地等自然资源的,而没有产业发展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引导他们将这些资源进一步流转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合作社集中。流转了贫困户山林土地等资源的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流转费用必须高于市场最高价,才能享受农业部门在生产发展上的一些项目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陈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杰  0730-868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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