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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1-10-28 09:12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杨月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田基础改造和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农田基本改造和建设力度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中央和省财政每年都会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小丘改大田属于此项内容)、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机耕路属于此项内容)等。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共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面积78.41万亩,完成土地平整1.99万亩。其中,汨罗市完成土地平整1500亩,特别是桃林寺镇高丰村,实施480亩土地平整项目后,新增了26亩耕地,既完成了投资又给当地村民增加了收益。目前,全市2021年37.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规划。

二、关于农田基础设施不健全的问题。首先,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规划必须遵循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不能东建一片西建一片,不能撒糊椒面,从而造成有些乡镇先建,有些乡镇后建,而尚未纳入规划建设的乡镇,其农田基础设施相对较弱;其次,2019年机构改革以前,农田建设项目分属多个部门负责,建设标准和质量管理都未统一,导致部分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同时,目前的投资标准较低,按1600亩/元的建设标准不能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覆盖,从而导致已完成区域基础设施不健全的问题。针对该项问题,我们将在2023年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关于农村补贴款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的需要,如果将该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利于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造成更加严重的“抛荒”和“非粮化”现象,与中央保障粮食安全的总体考虑相悖。针对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标准较低的问题,我们主要从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新增耕地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方面增加亩投资标准、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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