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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4-06-10 16:17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刘奇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种养殖业田间机耕路提质的建议》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部门对资源产业路建设的标准宽度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宽度。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田间道路工程指为农田耕作、农业物资与农产品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修建的交通设施。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长江中下游地区机耕路(连接田块与村庄、田块之间,供农田耕作、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通行的道路)路宽宜为3-6米,生产路≤3米(项目区内连接田块与田间道(机耕路)、田块之间,供小型农机行走和人员通行的道路)。同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农田中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农田面积的比例,一般不高于8%。

  二、关于相关部门对没有硬化的机耕路逐步进行硬化,方便农业机械在田间进行生产作业。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等材质和车辙路(轨迹路)、砌石(块)间隔铺装等生态化结构。根据路面类型和荷载要求,推广应用生物凝结技术、透水路面等生态化设计。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道路两侧可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宜为30cm-50cm。

  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自然资源部门对各地类有明确划分,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机耕路、渠道等硬化工程,必须要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国土三调底图比对,核查是否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减少等情况。根据湖南省“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印发《2024年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发“非粮化”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减少的问题做出了排查整改要求,定期下发问题图斑整治任务。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我们本着宜机化作业的原则,在不涉及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将田间道路逐步实施混凝土硬化路面或泥结石、碎石等材质和车辙路(轨迹路)、砌石(块)间隔铺装等生态化结构路面建设和改造。华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国债项目中田间道路混凝土硬化15.18KM、砂石路面63.3KM。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付明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伟进  0730-88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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