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6-08-23 10:51    来源: 岳阳市畜牧水产局    字体:
 

尊敬的徐亚平代表:

您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的第114号《关于加强江豚保护区监管和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江豚保护区基本情况

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于1996年4月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12年成立了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保护管理站,并与岳阳市渔政管理站一起办公,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加大对江豚的保护力度,省、市渔政部门一直在争取将市级江豚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管理范围包括岳阳城陵矶三江口至鲶鱼口的湘江江段和东洞庭湖水域,主要负责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保护区总面积667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600公顷,缓冲区面积59300公顷,实验区面积800公顷,范围介于东经112043’~113015’,北纬28059’~29038’ 之间。

二、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

自2013年,市政府将打击“迷魂阵”、矮围网围、电力捕鱼、螺蛳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列为“洞庭风雷”行动集中整治和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以来,我局一直将打击“迷魂阵”、矮围网围、电力捕鱼、螺蛳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作为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岳阳市渔政管理站制订了“洞庭风雷”行动考核方案,和“岳阳市2016年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将加大对各县市区渔政部门的督查力度;二是开展同步执法行动。在2016年3月1日禁渔首日,联合长航公安岳阳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历时8小时,航程700余公里,基本覆盖了长江、洞庭湖所辖绝大部分水域,有效的震慑的违法者的气焰;三是开展矮围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五项行动”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渔政部门开展拆违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矮围9个18700米,另外2个已经部分拆除。四是开展全市春禁督查。今年4月中旬,市渔政站对全市春禁情况、拆违进展、增殖放流等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反馈,全市春禁期间共计查处违法案件40起,其中刑拘案件14起。五是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2015年10月,与长江公安岳阳分局开展“绝户网”的非法捕捞清湖行动,刑拘6人,全开庭审判;2016年2月,为有效打击违法捕捞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长江渔政、公安执法合作,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市渔政站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签订了执法合作协议;3月1日禁渔首日与长航公安在洞庭湖、长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016年1-4月,全市渔政部门共查获电捕鱼案件27起,没收电捕鱼设备35台套,取缔迷魂阵21部3546米,没收渔获物980公斤,行政处罚41人,行政拘留2人,刑事处罚17人。

三、城陵矶江段的洄游通道划定工作

市人民政府在调整保护区核心区范围时(岳政办函〔2012〕97号),也规定从三江口到洞庭湖大桥水域,留出一条一定宽度的江豚洄游通道,规范管理。市政府办《关于建立江豚保护长效机制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4号)中规定,作为江豚从长江至洞庭湖迁徙唯一通道的城陵矶水域,丰水期500米(枯水期300米)宽的主航道内不得滞留船舶。目前,运沙船过驳作业已迁移至三江口下游水域,洄游通道畅通性有所改善。

四、加强保护区的日常管理

江豚保护区自成立以来,采取多项措施,我局积极推进江豚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江豚保护区巡查。在东洞庭湖水域及长江水域开展全面巡查工作,确保每天组织两次以上的湖面巡查,并进行巡查登记。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江豚经常出没水域即长江三江口至鲶鱼口的主航道内的巡查,同时并填写江豚保护巡查日志,严密监控区域内江豚动态;二是丰富江豚的食物来源。通过严格执行春季禁渔制度和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增殖修复渔业资源,丰富江豚食物;三是通过提升渔政人员科学救护江豚的能力。如:2015年我局派遣3名渔政人员赴武汉江豚馆学习救护江豚的相关技能;四是加强对相关县市区的督查,通过加强对相关县市区的督查,防止个别干部与胡匪渔霸狼狈为奸。如:2015年11月在鹿角水域救护一头搁浅的江豚,经救护后予以放生;2015年10月,经过保护区和市级渔政执法人员半个月的蹲守,在保护区核心区内不同水域查获3起电力捕鱼案件,行政处罚6人;五是进行保护区江豚考察活动。为了解保护区长江江豚生存状态,多次邀请中科院水生所开展长江江豚考察活动。通过近几年的考察,洞庭湖长江江豚种群数量江豚数量变动不大,维持在90头左右。(接我们在一线工作同志的长期观察,洞庭湖江豚数量应在100头以上),洞庭湖江豚种群剧减现象得到遏制,江豚保护效果得到专家一致好评。

五、与社会各团体共建江豚救护机制

1、与渔民共建救护江豚。一是将渔业资源保护宣传资料及江豚救护电话广泛宣传到每一位渔民和每一条渔船;二是建立开通了江豚保护手机信息平台,宣传保护江豚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发展信息员,不仅要求信息员在第一时间向渔政部门报告江豚搁浅、受伤等异常情况,还要随时举报洞庭湖及湘江、长江水域中的违禁非法捕捞行为;四是建立和落实奖励制度。渔民向渔政部门报告江豚搁浅、受伤等异常情况,在核实报告情况后,给予其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2、与公众共建救护江豚。一是通过发放江豚保护手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界碑,开通江豚保护手机信息平台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民众保护江豚的意识;二是通过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加强督查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优化江豚生存环境;三是与市江豚保护协会紧密合作,开展了多次保护资源、救护江豚、打击非法捕捞的行动;四是与省市媒体联合开展江豚保护工作,保护区巡查和救护江豚的工作多次在省市媒体上报道,并长期接受各媒体的监督。

3、购买其他社会服务救护江豚。保护区和渔政人员将加强对核心区范围内江豚的生存状态和环境的观察,我局将结合江豚生存环境,在必要时适时引入社会力量或购买社会服务来充实江豚保护力量,更好的保护长江江豚。

感谢您对东洞庭湖江豚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朱剑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夏瑛 0730-88012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