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洞庭湖区是湖南省主要粮食产区,秸秆产生量大,但由于秸秆综合利用不到位,导致各地秸秆禁烧禁而不绝。全市秸秆离田率普遍偏低,湘阴县、临湘市2023年秸秆可收集量分别为36.6万吨和27.8万吨,离田分别为2.766万吨和0.6154万吨,离田综合利用率较低。临湘市、湘阴县和华容县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不力,2023年9月30日华容县因秸秆焚烧管控不力被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
二、整改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等六个产粮大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划定禁烧区域、时段,开展禁限烧工作。2025年6月底前,六县市秸秆收储运网点基本健全,建立2-3个加工利用主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秸秆离田利用率提升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秸秆有序焚烧机制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了秸秆禁限烧区初步的划定工作,并结合“人防+技防”已基本形成了网格化监管体系,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指标排名全省6个通道城市第1。
(二)推进秸秆离田高效利用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将“建立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机制”纳入全市第一批15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和202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卫江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把关,作凤主席亲自领衔、亲自调度。市政府已于2月3日正式印发了《岳阳市建立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5〕1号),我局立即统筹协调,成立了改革专班,下发了《岳阳市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各市直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的年度工作任务,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3月4日,阁辉市长召开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对今年秸秆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2.完善收储运体系。一是扩大网点数量。全市秸秆收储运网点从2020年的59个增加到2024年的95个,实现了重点粮食生产乡镇全覆盖。二是提升建设水平。统一制作全市秸秆收储运网点和利用分布图,明确网点责任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严格按照“四专四有”(有专门场地、有专门挂牌、有专人负责、有专门台账记录)的标准,提升网点建设水平。三是规范台账管理。统一全市秸秆收储运网点和企业台账格式,此项工作在全省推介。
3.积极拓宽利用途径。一是抓示范带动。临湘市、华容县、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平江县成功申报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示范县项目,通过整县集中推进,示范带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的83%提高到2024年的89.7%。二是抓科学还田。2024年我市市县两级统筹资金用于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翻耕还田等方面,全市62%以上的收割机加装了碎草机,加快推进水稻秸秆粉碎还田,不断提升科学还田质量。三是抓“五化”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以用促禁,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4年主体离田量和加工利用企业数量均较上年有大幅提升。
4.大力推进争资争项。一是2024年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争取了平江县1个名额(690万元),2025年我局积极对接省厅,已争取3个储备名额,力争完成保二争三的目标。二是积极对接省厅,争取省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向洞庭湖区倾斜。三是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4年市级争取了150万元用于支持低茬收割和打捆离田工作,2025年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解决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工作经费的请示》,并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财政支持。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加大精准招商力度。1月中旬市委、市政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赴安徽、北京等地招商考察,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新思路。2月26日山东圣泉集团与我市合作的稻草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正式落地,计划5年内完成200万吨稻草颗粒产能。3月18日华容与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试运行。六县市区均积极推进主体改扩建和引进新建主体。
(三)加强宣传发动
一是2024年在晚稻收割高峰期前,在屈原管理区召开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现场会,带动、促进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是在油菜收割前下发工作通知,并结合春耕生产工作开展了综合利用调研督导;三是各县市区也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积极宣传《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和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技术模式,以用促禁。
四、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0-8687975,联系地址:岳阳楼区琵琶王路226号市农业农村局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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