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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36号)
编稿时间:2025-09-17 15:49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政)罚〔2025〕36号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姜维

  2025年3月31日,在长江岳阳段三江口靠君山一侧水域,使用1根路亚竿,搭配铅坠和蝴蝶钩进行非法捕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25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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