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保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巩固我市禁捕退捕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渔范围与期限
禁渔范围:岳阳市行政区域所辖长江、洞庭湖、黄盖湖、湘江、资江、沅江、汨罗江、华容河、藕池河、新墙河水域。
禁渔期限: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严禁非法捕捞行为
严禁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三、规范休闲垂钓管理
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
(二)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
(三)不得在禁捕水域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四)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
四、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禁止钓获物的获利性交易行为。
五、强化执法监管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城管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各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违规经营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鼓励社会监督举报
保护长江母亲河,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协助破获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7308288577;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公示期限:2025年5月1日起,公示期1个月。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0-8687987;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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