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岳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3〕5号)等规定,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拟印发《岳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4月26日至5月26日通过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布期间,未收到市民意见反馈,特此情况说明!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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