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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防治稻飞虱等水稻病虫害
编稿时间:2012-05-13 17:11    来源: 市农业局    字体:
 

据各地近日调查,全市早稻飞虱权平百蔸虫量为400.68头,以若虫为主。平江、屈原、临湘最高百蔸虫量均超过1000头,平江加义稻飞虱为害严重,个别丘块已现灾相;临湘、屈原平均百蔸虫量分别为677.33、610头,较上周分别增加410.66、575.3头。虫量为历年同期最高值,属历史罕见。稻纵卷叶螟田间发生较去年提前25天,岳阳县、临湘市田间幼虫量分别为1040、187.98头/亩。纹枯病水平发展较快,全市普遍发生。汨罗稻瘟病病蔸率5.1%,病株率1.5%,老病区发生较重。近期天气适宜病虫害发生,“两迁害虫”成灾风险大。

防治建议:

1、各地要加强调查,做好分类指导。特别注意强降雨地区的调查,准确掌握“两迁害虫”的迁入动态和纹枯病、稻瘟病的发生动态。

2、鉴于稻飞虱严重发生态势,各地要把防治关口前移,压低虫口基数,控制毒源数量。早稻飞虱百蔸虫量达500头以上的立即进行防治。对已防治的丘块要及时检查防效,对防效不好的丘块进行补治。

3、要强化中、晚稻秧田和大田初期防治,在中、晚稻秧田第1片真叶展开后至6叶期及本田苗期,着重安排好飞虱防治,实现“治虱控矮”。

防治药剂:

防治稻飞虱选用吡蚜酮、噻嗪酮、噻虫嗪,防治稻瘟病选用枯草芽孢杆菌、肟菌·戊唑醇、三环唑、稻瘟灵,要用足药剂量及药液量,注意轮换用药,确保防治效果。

公益警示语: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民办公助”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康发展。

2、《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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