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发〔2011〕8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岳阳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岳阳市农业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彭昕宇、成亦志
电 话:8631492、8210965
传 真:8625285
电子邮箱: yyldw@126.com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岳阳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发〔20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监管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强化属地管理,创新建立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力度,以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目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登记备案,100%纳入监控范围。
(二)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8.5%、97.5%。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
(三)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
(四)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行查处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
(二)重点单位:高毒剧毒农药生产企业、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组织、邮政物流配送、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蔬菜生产优势区域重点县、市、区。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在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基础上,继续落实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特别是抓好农药登记新资料要求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好全市农药生产企业登记人员参加省厅培训班;协助农业厅抓好农药助剂、高风险农药产品评估工作,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风险高的农药产品投放市场;积极协助省厅抓好续展登记审查工作,全面提升农药登记管理水平。
(二)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全市11个县(市)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三)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第一,认真抓好农药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状况。第二,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帮助他们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技术档案。对没有建立农药生产、经营档案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取缔。对已获得农药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但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资质的,要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资格证书。对证照不全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第三,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和邮政、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违规违纪农药生产和经营销售单位渠道。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及时列入黑名单。
(四)加大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根据省农业厅下达2011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任务,市农业执法支队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抽样工作。协助省厅做好我省2011年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用药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对标签、质量不合格产品,由县(市)区农业局立案查处。市农业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对农药集中销售县(市)区,如华容农资大市场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农药市场质量状况,确保农民朋友使用合格、放心农药产品。
(五)加强农药使用技术上的指导。各县(市)区农业植保部门,加大对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组织对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是否有按生产技术规范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等;加大农药科学使用知识的宣传,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抓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技术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收,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认真协助省厅抓好湘阴县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探索建立用低毒、生物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的模式和方法,推动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同时加强药害事故发生的预警管理,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做好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鉴定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六)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的协助工作。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协助抓好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单位,对豆类、叶菜类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等重点农药,要着力加强监控。对例行监测发现农产品中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对全市农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规政策执行能力;对农药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对农药管理政策的理解水平;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农药使用人员培训,提升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农药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农药基本知识,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氛围。
(八)规范农药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各单位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和农药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我局将对县(市)区的农药经销商,调查了解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是否真正查办落实,是否有地方保护现象。对于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我局组织督办、上下联动、集中打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假劣农药案件,公布处理结果,对违规违法制假售假者起到震慑作用。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启动市场监管年活动。2011年3月中旬,市局组织相关单位在汨罗、华容、湘阴、楼区、开发区开展县(市)区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启动市场监管年活动。5月下旬召开全市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农药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落实省农业厅、省工商局下达的2个文件精神,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农药管理站站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
(二)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岳阳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岳市农发〔2010〕43号)要求,市农业执法支队于2011年4月中旬和7月中旬在本辖区农药经营门店分两次抽取农药样品30个送省农药检定所检测。根据《农业厅2011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湘农业办发〔2011〕50号)要求,市农业执法支队协助省农药检定所在4—7月完成蔬菜、水稻、果树和茶树用药样品的监督抽查任务。
(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根据《2011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湘农业发〔2011〕37号)要求,市农业局协助省厅分别于3月、5月、8月、11月在我市进行蔬菜、水果、大米、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
(四)农药市场专项检查。5—8月农药销售旺季,为做好迎接省农业厅农药监督检查工作,于7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内容重点为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高毒农药,重点检查批发市场,要求县(市)区普查,同时抽查至少1/10经销门店,市农业局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农药经营单位网上公布及统计分析。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局完成本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的初步统计分析和网上公布。开展不同类型农药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调查。6月29日前,完成全市农药经营单位的统计分析,上报农业厅。
(六)农药执法督导检查。6—9月,做好迎接省农业厅督查组对我市农药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是对大案要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七)技术培训。7月,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相关人员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8—9月份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辖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专业合作组织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八)总结。2011年12月,全面总结“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农业局于12月2日前上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情况至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业局将全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情况总结上报,为2012年农药管理提供工作思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谌亚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刘利文同志担任,岳阳市农药监管站、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植保站等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定,办公室设市农药监管站。各县(市)区农业局成立相应的工作办事机构,落实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技监、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请各县(市)区农业局于5月18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送市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药监管站)。
(三)保障监管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多方争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农药行政执法监督、技术培训等经费的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农药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局从2011年4月开始,每月26日前向市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药害等事件应及时报告。各县(市)区农业局要认真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
(五)总结工作经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我局将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主题词:农药 市场 监管年△ 方案 通知
附表:
表1:2011年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
检查生产企业(个) |
检查经营单位(个) |
印发宣传资料(万份) |
检测农药样品(个/次) |
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 |
立案查处(起) |
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 |
涉案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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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11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项目 |
查获 数量 (公斤) |
货值起 数(起) |
查处起数(起) |
检查 企业(个/次) |
整顿市场(个/次) |
受理举报案件(起) |
捣毁制假窝点(个)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印发资料(万份) |
查获 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 |
立 案 查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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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件) |
结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件) |
涉案人数(人) |
逮捕人数(人) |
案值5万元 以上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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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起) |
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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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011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
案件 名称 |
案件 来源 |
涉及农 药品种 |
组织查 处部门 |
涉案商 品数量 |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
涉案人数(人) |
查 处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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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万元) |
拘留人数(人) |
判刑人数(人) |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 停业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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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县(市)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