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县区乡镇都在通过多种方式征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希望在新的一年里为他们解决哪些困难,办些什么实事。做计划办实事问计于民,这一做法值得提倡,这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受到了老百姓的衷心赞许。
但是也不能否认,有些地方政府虽然也为老百姓办了实事,但效果却不怎么理想。有的钱花了不少,事情却没办好;有的事办完后,老百姓并不叫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其中恐怕就有了一个项目如何确定以及如何去办实事的问题了。
可以想象,如果在确定项目时不是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所确定的项目不是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办理实事时不是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而是领导们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凭个人兴趣划圈子确定,或者从自己的“政绩需要”出发,利用实事项目往自己脸上贴金、摆花架子,那么,这样的实事就必然会与群众的实际需要相距甚远,就会劳民伤财,也就会和群众的愿望相违背。这样的实事,怎么会得到老百姓的赞成和支持呢?
办实事问计于民,不只是个工作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思想方法、思想路线的问题。除国家机密外,政府的一切重大事务都应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中,实现政府与群众的有效沟通。这样做,不但可以集思广益,确保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加科学、亲民、合理,而且还会因为从解决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而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不但会少一些失误,少一些埋怨,少一些浪费,还会多一分理解,多一分支持,多一分成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