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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沼气池的建设
来信人: 刘伟
来信时间: 2015-03-16 15:29:08
内容:

市政领导您好

本人有一猪场约800平方米,因排污问题现处于关停状态,想建一大型沼气池解决排污问题,还可以为周边居民提供沼气,不知道政府对此有没有经济技术支持?

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15-03-18 11:25:17
回复内容:

关于建设沼气工程的回复

 

刘伟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你在信中咨询关于建设农村沼气的问题,按照《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第22条规定和农业部要求,农村沼气建设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建设沼气工程实行向农户供气的,国家有适当补助,2015年农户建10立方米沼气池补助1600元;联户沼气工程按供气户数每户补助1920元(含供气管道、农户沼气灶具等),约每10立方米容积沼气池可供气1户;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由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批复后,按国家规定程序开工建设。

根据你所反映情况,养殖场如果不在政府控制建设区内,防疫符合标准的话,可以建设100--300立方米联户沼气工程,请你向云溪区生态能源局(电话:3230115)申请建设沼气工程事项,请他们实地察看,根据养殖规模确定建设沼气工程容积和周围农户情况确定供气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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